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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继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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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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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方是否履行其应尽的注意义务是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标准 医疗纠纷证据质证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5日 来源:广州医疗事故罪律师
[导读]:   周继华律师,广州医疗事故罪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

  周继华律师,广州医疗事故罪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医方是否履行其应尽的注意义务是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标准

医方是否履行其应尽的注意义务是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标准医方是否履行其应尽的注意义务是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客观标准。它分为具体标准和抽象标准。   法律和规章规定的医方各个医疗行为的注意义务是判断医疗过失行为的具体标准。   医方对患者进行的医疗活动,是否达到与其资质相应的医疗水准,是否尽到符合其相应专业要求的注意、学识及技能,是判断医疗过失行为的抽象标准。   [说明]   医疗过失行为是根据当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职称和岗位、其应具有相应的诊疗护理行为能力和注意义务,在具体的医疗活动中,因主观上缺乏必要的谨慎而未履行注意义务的一种行为状态。   医方在从事诊疗护理行为时,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明确规定的,为医方应注意义务的具体内容,是判断医疗过失的依据。具体标准是判断某一具体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失的依据,它在不同类型的医疗行为上略有不同,分为一般注意义务和特殊注意义务,前者包括就诊、诊疗、治疗、手术、注射、抽血输血、放射线治疗、麻醉、调剂制药、护理过程等过程中的注意义务,审判实践中可根据具体案情对照确定;后者包括说明义务、转医义务、问诊义务等,说明义务是指医方必须就患病状况、治疗方法、治疗所伴随的危险及治疗过程中的疗养方法、注意事项等对患者及其近亲属加以说明和指导的义务,目的在于得到患者的有效同意或回避已经预见到的不良结果,但在紧急状态或作出说明将对疾病的治疗产生不良影响,以及法律加以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医方未履行相关说明义务不应认定为有过失。在所患疾病属医方专业领域外或病情发展超出医方的治疗能力情况下,医方还应有作出转诊指示的说明义务,以及协助患者安全、及时转送至有条件医院的义务。在治疗过程中,医方应就患者的疾病症状、过往病史、药物过敏史及家族遗传史进行充分、适当的询问并加以甄别,但若病情危急,不采取措施将危及患者生命的情况下,也可省略问诊步骤,这是问诊义务履行中的例外。   同时,作为判断医疗过失的还有与具体标准对应的抽象标准,就是指其确定医疗行为所应具备的一般注意程度的标准,依该标准达不到注意程度的,认定行为存在过失。一般注意程度的标准就是日本松仓教授提出的“医疗水准”,在美国称之为医护人员职业行为标准,即医务人员于医疗之际,其学识、注意程度、技术以及态度,均应符合具有一般医疗专业水准的医务人员在同一情况下所应具备的标准,它是医务界公知公认的诊疗标准。   在缺乏法律、规章或规范的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应依据具体医疗行为发生时临床医学实践中的医疗水准,即一般医疗专业水准,作为确定医疗行为人注意义务的基准,并考虑医疗行为的专门性、地域性、紧急性等因素,综合判断某项具体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失。

医疗纠纷证据质证

  现在很多人喜欢去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医疗纠纷,在决定诉讼成败中证据是十分重要的一部,证据又分为人证和质证,质证又稍微要重要点。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医疗纠纷证据质证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 医疗纠纷证据质证

  封存、复印的病历只有经过庭审质证才能做为鉴定的依据,因此,开庭后,法官必须组织原、被告双方对病历进行质证。首先,医院应将全部病历的复印件提交法院和患者各一份,并将病历原件提交法院。患者将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再核实病历记载内容是否与事实一致,如不一致,则提出相应的证据证明,如其他医院的病历、与医生的通话录音,病历书写规范等,还可申请文检鉴定。如证据不足以认定病历是否真实,法官无法判断,会要求提出异议的一方申请病历鉴定,鉴定异议部分是否真实及对认定医院的过错是否有影响,如无影响,就会以该病历做为鉴定依据。如异议成立,则被异议部分不能作为鉴定依据。鉴定要以双方认定的病历作为鉴定依据,病历质证在医疗纠纷中处于重要的位置,如果在病历质证阶段提出异议被采纳,鉴定机构经过审核认为根据无异议部分的病历不能做出医院是否有过错的结论,那么医院就应承担全部。

  二、医疗纠纷诉讼程序

  1、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医学会提出申请,当事人在提交相关材料后,医学会应该在45日内组织鉴定并得出鉴定结论。这就是采取下一步行动的依据,当然,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上一级鉴定,但不能对鉴定委员会提起诉讼。

  2、收集相关证据

  当事人可以将医院的就诊记录作为证据固定下来。

  3、向法院提起诉讼

  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以下材料:

  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可以委托相关专业人士起草,也可以自行草拟,百度文库里面也有很多的模版可以参考。

  原、被告身份信息。被告信息个人难以调取,可以委托律师进行查询。

  相关证据。医疗事故鉴定报告、医院就诊记录等等。

  4、开庭审理

  一般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开庭前准备;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阶段;最后陈诉阶段。

  5、判决

  开庭后,法院会在审理期限内进行判决,向原、被告及代理人送达判决书。

  三、医疗纠纷诉讼的注意事项

  1、向卫生局申请处理和向法院起诉这两种方式不能同时进行,如果有这种情况,按照诉讼阻却行政处理的原则,将直接进入诉讼程序。

  2、影响医疗事故赔偿额的因素主要有三个:

  医疗事故等级;

  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程度;

  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这三个因素,在医疗事故鉴定书中会有列出。

  3、在诉讼过程中,遵循举证倒置的原则。即院方有证明自己的行为符合诊疗护理常规,如果不能证明,则在院方。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医疗纠纷证据质证的全部内容。在发生医疗纠纷当中保存相关质证可以让自己在诉讼当中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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